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
发布时间:2024-04-22 10:48:14 作者:包头热力
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,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当前,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已全面启动,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、干部务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,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上走在前、作表率,以严明的纪律统一思想、统一意志、统一行动,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要坚持“学”“思”贯通,做到学纪知止。无数案例证明,党员“破法”,无不始于“破纪”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着力解决“对党规党纪不上心、不了解、不掌握”问题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就是要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坚持逐章逐条学、联系实际学,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,不能干什么。全市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贯通,树牢问题导向,特别是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出的问题,对标自治区党委着力破解的问题,对表市委反复指出的问题深入思考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逐条对照找到“止”的方向,划清“止”的底线,切实防止虚化散光,从自身做起向“不懂、不学、不会”等“五不”干部说“不”,让“真学、真懂”入心见行。
要坚持“知”“信”统一,做到明纪正心。全市党员干部要聚焦忠诚这个根本点、干净这个着力点、担当这个落脚点,在原原本本学、领悟要义学的基础上,围绕“六项纪律”着重在真信明纪上下功夫。要通过以案促学、以训助学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、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,把准政治方向、严守政治规矩,掌握党组织与党员、党员与群众、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规则,做到坚持党的领导、保证令行禁止,执行组织决定、服从组织安排,公私分明、秉公用权,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、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,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全面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让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日用而不自觉的行为准则。
要坚持“行”“用”结合,做到守纪肃行。全方位对党员干部加强纪律教育,就是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、以严的措施管理、以严的纪律约束,让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、违纪演化为违法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,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,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链条、内容全涵盖、对象全覆盖、时间全周期、空间无死角上持续用力,真正让铁规发力、禁令生威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党规党纪的忠实崇尚者、坚定捍卫者,时时严格自律、处处以身作则,切实凝聚起真抓实干、抓实干成的强大合力,为推动包头实现在全国百强城市中再前进10位左右目标贡献应有力量。